我院积极落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来源: 大理州中医医院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17-06-03 点击数: 0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大理州中医医院作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之一,积极落实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充分考虑到大理州四家城市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在取消药品加成和1000元以上医用高值耗材加成的同时,医药服务价格调整涉及项目170多项,其中上调项目153项,选择部分普遍开展具有代表性的医疗服务项目,重点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手术、中医等的医疗服务价格,下调项目17项,降低大型设备和检验价格。

  根据大发改价格【2017】169号文件《关于大理州城市公立医院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的前提下实施。2016年12月1日,我院已经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80%,财政补助10%,医院自行消化10%来进行弥补。通过半年的医疗服务价格测算,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已经完成,文件要求2017年6月1日前实施。经四家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协商,于2017年5月10日开始先调整门、急诊诊查费,2017年5月22日其余项目价格调整正式执行,1000元以上的高值耗材同时取消加成。

  我院将及时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共识,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