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和继续教育工作。
2.根据医院的科技发展要求,制定医院的科研工作计划,负责课题申报和管理、成果的鉴定和奖励。
3.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管理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管理和评奖。
4.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实习(见习)、进修生的接收、安排和管理工作。
6.负责安排组织全院学术和业务学习活动。
7.负责制定医院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专家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学术传承工作。
9.负责与学术团体相关的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安排的人才培养培训任务及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