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和患者朋友: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19〕124号)文件精神,我院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特此通告
大理州中医医院 2019年12月31日